宪政背景下宪法与行政法两者之间的关系论文(共2篇)
导读:行政法论文应该如何写作?论文的写作并非一件简单的事情,而且在论文创作的过程当中,也都是会觉得特别辛酸的,本论文分类为行政法论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几篇行政法论文范文供大家参考。
第1篇:宪政背景下宪法与行政法两者之间的关系
摘要:在新时期背景下,宪法与行政法之间一直具有紧密的关系,在法律发展过程中,两者是两个独立法律部门,但是在具体内容和公法领域,宪法与行政法都是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基于此,本文在宪政背景下,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并结合行政法对宪法发展的影响,提出两者之间良性的发展策略,以期进一步促进法律社会的健全发展。
关键词:宪政背景;宪法;行政法;关系
引言
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宪法与行政法两者之间紧密相联,行政法的完善和健全直接关系到宪法的实施,所以在宪政背景下,明确宪法与行政法两者之间的关系,结合关系探索宪法与行政法两者之间的良性发展策略至关重要。
一、宪政背景下宪法与行政法两者之间的关系
在宪政背景下,宪法与行政法两者之间存在很大相似性。在国家法律发展过程中,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需要有效规范和确认国家主权的运作以及实现方式,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相关公民基本权利进行约束。行政法在发展过程中,是对怎样行使行政权进行明确规定和规范,虽然宪法和行政法在范围和调整对象方面存在差异性,但是两者法律在发展的过程中依然存在很大相似性。同时,宪法与行政法两者之间的关系还体现在行政法是宪法的具体化,宪法是行政法的基础等方面的关系。在宪法发展过程中,行政法根据宪法的精神和原则,来展开相应的法律工作,并且相关法律活动和工作是在法律的范围内的。在这一过程中,呈现出行政法对宪法的实际推动作用。除此之外,宪法在发展的过程中,包含很多与行政法产生与发展的相应原则和基础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行政法的发展进行理念和原则上的指导,两者之间在发展中呈现出行政法对宪法依赖性的关系。与此同时,在对行政法进行规划和完善的过程中,需要结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理念,对相关基本制度和国家要求的相关执法内容进行具体化规定,进而全面提高行政法的影响力。在此过程中,通过行政法可以对具有操作性的宪法问题进行解决,进而有效促进社会的良好发展,不断对国家的相关社会经济事务和公民基本权利进行维护与管理,进而更好发挥出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
二、宪政背景下行政法对宪法发展的影响分析
在宪政背景下,行政法对宪法发展的影响有积极的一面,同时,也有消极的一面。在行政法律发展过程中,行政法需要结合宪法的某些精神和理念,对其进行创新和完善,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将宪法进行具体化,不断宣传宪法精神和宪法理念,进而更好的解决相关社会问题。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方法,为更好维护宪法的权威性,不能经常性地对宪法进行修正,否则,会对宪法的权威性产生影响。因此,宪法不能及时的结合社会的变化复杂现状和问题,进行相关法律的修正和制定。而行政法在发展过程中,可以结合经济社会反映的现实需求,对相关行政法进行创新与完善,进而让行政化更好符合社会的快速发展变化趋势,进而有效解决宪法在社会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推动宪法的有效发展。另外,随着行政法的不断实施和发展,对宪法的发展带来一些消极影响。行政法律在进行修正和实施的过程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对行政法的发展进行有效引导和制约,如果在此过程中,缺乏对行政法实施的有效制约和引导,那么就会造成行政法在实施和发展中脱离宪法的制约,进而给宪法的发展产生不良影响。所以,行政法在发展中,必须坚持宪法精神和理念的指导,两者相结合才能进一步推动宪法的有效创新和发展,也能在很大程度上提升行政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推动两者之间的协调发展。
三、宪政背景下宪法与行政法两者之间良性发展策略
在宪政背景下,要想实现宪法与行政法两者之间的良性发展,就必须明确两者之间存在的辩证关系和依赖关系。首先,任何事物之间都具有两面性,所以在推动宪法与行政法良性发展的过程中,要積极明确行政法发展,给宪法带来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并且宪法要积极对行政法发展产生的挑战进行应对,从而有效解决两者之间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行政法在对宪法的相关内容进行具体化的过程中,要对其做到健全和良好,进而才能更好将宪法精神和宪法原则发挥到最大化。其次,在行政法完善和发展中,行政法的发展,需要坚持“宪法至上”的基本原则和法律理念,进而才能更好地突出法律体系中宪法的崇高法律地位,结合宪法精神和宪法理念,不断促进行政法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发展。同时,宪法的建立和实施可以为行政法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和保障,宪法在建立和实施的过程中,也要做到良好和健全,进而才能促进宪法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发展,让行政法的完善建立更好与宪法之间相联系,让宪法和行政法全面得到社会的认可,进一步推动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发展。最后,宪法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对宪法诉讼制度和违审查制度进行完善健全,在行政法发展过程中,对相关的内容进行宪法的监督和约束,进入防止行政法的发展出现与宪法相脱离的问题发生,这样才能实现两者之间的良性发展。与此同时,在通过行政法对宪法进行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不仅要对宪法的相关内容进行表面文字的创新和发展,而是结合宪法精神和宪法理念来发展相应的行政法,进而实现行政法的完善和健全发展,不断解决两者之间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另外,可以采用健全宪法诉讼机制等方式,协调两者之间存在的发展问题,从而为宪法与行政法的良性发展提供保障,最大程度地促进宪法与行政法的完善与创新,让其更好满足和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氛围。
结语:
总之,在中国法律发展过程中,宪法作为一切法律的根基,需要明确宪法与行政法之间的关系,以及对群众生活带来的影响和作用,进而结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推动行政法的健全和完善,从而实现两者之间的协调发展,推动法治社会的合理发展。
第2篇:论宪法与行政法在公共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摘要:统一公共法律学的提出,进一步显示我国公共法律体系内容的广泛性。宪法与行政法作为我国公共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具有统一性和互动性的关系,正是这种存在的特殊关系推动我国公共法律体系的建设与完善。为此,本文深入研究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并阐述宪法与行政法在公法体系中的地位,以供参考。
关键词:宪法与行政法;公共体系
引言
宪法与行政法作为我国公共法律体系的分支,具有一定的统一和互动的作用。为进一步探索各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需要以宪法和行政法作为切入点,深入的研究论宪法与行政法在公共法律体系地位,为我国公共法律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提供支撑。
一、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一)统一性
第一,行政法是宪法的实施法。宪法所具备的主要权利是权威的分配,能够对政府的行为和所实施的权力进行监督和约束。而行政法则是调整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行为的主要手段,也是分配公共资源的主要方法。宪法与行政法二者的统一性体现在都是对政府部门所掌握的权利进行分配,避免公民的个人利益被政府所占用或支配。一方面,宪法所支配和规范的政府权力水域国家权利范畴,伴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行政职权的扩张,宪法在公共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断上升,其重要性也日益凸显。另一方面,宪法的根本任务为保障人权。由于行政法实施过程中具有较强的主动性,容易对我国公民的合法权利进行侵犯。而宪法划分我国人权的界限,并明确人基本权利的种类和内容,对我国人权保护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第二,宪法与行政法共同推动法治国家和法制政府的构建。我国宪法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的战略方针,宪法作为我国的基本大法,依法治国战略方针的提出,是对我国宪法的肯定,也是对宪法在公共法律体系中地位的巩固。我国政府部门作为我国重要的组织机构,在依法治国的方针下,政府部门应履行依法行政的要求。并逐渐实现从国家管理到社会管理的转化,完成政府职能的转变,以更好地处理社会经济的事务,促进政府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提升,以完成法制政府的构建。
(二)互动性
首先行政法对于宪法具有促进作用,通过行政法内容的确立来巩固宪法的权威,并彰显宪法的价值与地位。行政法的发展不但是内容抽象的宪法变为现实的内容,还对宪法内容作出有效的诠释。比如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明确司法部门权利、行政处罚法的提出减少政府对公民财产的限制等。行政法的实施是宪法观念得到广泛的传播,从而进一步巩固宪法作为我国基本大法的重要地位。其次行政法使宪法的效力得以实施。宪法效力的发挥不局限在法律制度的落实,还要在司法实践中得以有效应用。确认宪法效力的主要途径为违宪审查制度,但由于时代发展背景的不断更迭,我国违宪审查制度还未进一步确立,我国公民的监督意识也较为薄弱,导致我国宪法的实效力还不能够得以发挥。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法的启动使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和公民参与到法律建设中,并能够自觉地维护自身的宪法权利,进而使宪法的效力得以实施。最后,我国宪法对行政法具有支配的作用。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合法权利的规定涵盖经济、文化、社会等权利。但是由于我国宪法不能被直接使用,在保护我国人民合法权利时就需要借助相关法律制度得以落实。而在我国公共法律体系中,行政法作为具有保护人权支撑的法律制度,能够承担落实宪法具体内容的责任。因此,行政法的实施需要充分裁量宪法的内容,体现宪法对行政法的支配作用。
二、宪法与行政法在公共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宪法与行政法是公共法律体系的核心部分
公共法律体系就是规范和制约政府权利和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的体系,是主要作用为保护民权,如果公共法律体系不具备这一价值,就会失去存在的意义。我国公共法律体系没有统一的公共法典,其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分散在我国不同的法律规定与文件中。公法体系除具备传统意义上的规范与约束作用外,还能够联合我国各个法律部门,包含民法商法部门、经济法部门、劳动保障法部门、环境保护法部门等。其中宪法与行政法作为我国公共法律体系中最为基本的组成部门,位居与公共法律体系中的核心位置。并且与我国公共法律体系具有密切的联系。虽然行政法律内容与我国宪法,在权利配置和法效力方面具有加大的差异,但二者之间的关系仍体现出较大的一致性和互动性。这种行政法与宪法互动性和一致性的关系,使行政法与宪法的地位得以凸显,同时也推动着我国公共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良好的建设。
(二)宪法与行政法推动公共法律体系的建设
我国所提出的依法治国战略方针的实质是对宪法的行政法的落实。在现实社会中,国家具有加强的权利,能够对社会群里和个人权利进行越位。而公共法律体系作为完善法律与社会关系的体系,能够将更多的社会事务交由社会组织进行处理和监管,给予社会主体较大的权利,同时拓展社会的自治空间。公共法律体系对于法律与社会关系的调整,需要通过放松监管制度和设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并结合机制的完善情况和成熟程度,来逐步将权利交还给市场,更新赋予市场更高的价值,以实现市场经济自由化的发展。这就要求我国相关行政部门在充分遵守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掌握更多处理社会事物的方法,并按照法律制度的规定,对公民出相应的要求,真正做到违法必究和权利监督。通过对法律职权的转化,我国公共法律体系的内容更加完善,引领着我国公法体系的建构,促进我国公共法律体系的良好发展。
结语
总而言之,宪法与行政法是我国公共法律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二者之间所具备的统一和互动的关系,使推动我国行政部门之间实现法制化的关系,并对我国公共法律制度的完善与体系的构建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深入分析宪法与行政法之间的内在关系,并探讨我国宪法效力发挥的路径,为我国公共法律体系的构建指明方向,是我国统一公法学永恒的探究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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